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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堕胎”,这个话题,在教会中是个敏感又沉重的话题。而对于未出生而死的胎儿是否得救,也是神学界的一大争议。这里编发秋景的来稿《被流产胎儿的灵魂,该去向何方?》并非要高举作者的观点,乃是重在抛砖引玉,引发读者弟兄姊妹结合圣经真理对这方面的讨论、分享,并珍惜神创造的每一个生命,不要犯堕胎的“杀人”罪!
来源:旷野呼声
“堕胎”,在过去这是个沉重的话题,无论在教会中还是社会上,人们都尽量刻意的回避。在我还小的时候,偶尔能从一些大人的聊天中听到这个词,那时候甚至听不懂这个词到底是什么意思,人们谈论起来也是轻声细语,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大街小巷、电线杆、报纸、电视、地铁口,都无处不见各种无痛人流、安全堕胎的广告,在社会飞速发展的今天这已经不是什么讳忌的话题,我们从新闻媒体上时刻能获取到“花季少女医院堕胎、女大学生多次人流”之类的信息,这些手无缚鸡之力的女生,平素可能见到一只昆虫都会惧怕的,但却能很坦然的为一些不成熟的理由去扼杀一个胎儿。这些事情每天就发生在我们的周围,甚至是教会里。对于这一现象,我们基督徒该怎么面对?有一些基督徒的家庭,发生意外怀孕、胎儿性别为女孩、或医院检查胎儿发育不正常的情况下去医院堕胎的情况也是时有发生,而我们教会除了对受洗了的信徒停一下圣餐,或讲一下生命的可贵外是否应该有更多的教导去杜绝这一事件的发生?因为在这一件事上还有一个重要的、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这些胎儿他们有灵魂吗?他们的灵魂该去向何方?
大多数去堕胎的人都有一个观念,那就是胎儿是低于人的,他是个还没成形的生命,所以丝毫没有觉得自己是在杀害一个生命的罪恶感,为什么会有这个观念呢?因为他们觉得胎儿没有灵魂,不过是个种子,才刚刚种下去,我不想要了就拔出来而已,事实是这样的吗?这个问题在教会历史上也是一直存在争论的,可以说是众说纷纭、意见不一,那么我们今天先不要去管那一些的科学家、神学家、解经家怎么说的,而是看看圣经是怎么说的:
1、耶利米书一章5节:“我未将你造在腹中,我已晓得你;你未出母胎,我已分别你为圣;我已派你作列国的先知。”
“未将你造在腹中”、“未出母胎”这几个字非常重要,说明神的拣选与呼召不一定是在他出生之后,“我未将你造在腹中,我已晓得你,在耶利米的母亲还未怀上的时候,我们的主凭着他的全能、全知的神性已知道耶利米的存在;“你未出母胎,我已分别你为圣”,这是在耶利米的母亲已经怀孕了,但耶利米还未生下来,只是腹中胎儿,主说:我已分别你为圣,分别为圣在圣经中都是归给耶和华的意思,也就是耶和华已经开始要拣选、使用他,主所拣选、所使用的会是一具没有灵魂躯壳吗?不,一定是有灵魂的。如果这处圣经你觉得说的还不够明确,那么我们再来看一处的圣经:
2、诗篇一百三十九篇13至16节:“我的肺腑是你所造的;我在母腹中,你已覆庇我。我要称谢你,因我受造奇妙可畏;你的作为奇妙,这是我心深知道的。我在暗中受造,在地的深处被联络;那时,我的形体并不向你隐藏。我未成形的体质,你的眼早已看见了;你所定的日子,我尚未度一日(或作我被造的肢体尚未有其一),你都写在你的册上了。”
这里讲的“我未成形的体质,你的眼早已看见了”,这句话可以很好的解决很多科学家、神学家对胎儿什么时候开始有灵魂的争论,大部分人都说怀孕第十周胎儿成形时才能算为有灵魂的人。但此处经文却道出我们的神创造的奇妙,在我们还未成形的时候他的眼早已看见,既然是身体还未成形,我们有什么可以值得神看的呢?答案即是灵魂!我们的身体,从婴儿到老年都只不过是我们灵魂的寄居地,随着时间会慢慢衰败以致死亡,最后能到神那里去的是我们的灵魂。由此得出结论:胎儿是有灵魂的,在受孕初期身体还未成形就已经有了!
除这两处经文外,其他圣经根据还有:施洗约翰在母腹中被圣灵充满(路1:41)、参孙未出生但神的使者嘱咐他母亲不可饮酒(因为参孙要做拿细耳人士13:3-5)。到这里,第一个问题就解决了,胎儿有灵魂这是无可争辩的,那么那些在还未出生就被父母去医院堕掉的胎儿他们的灵魂该何去何从呢?
神学上有这么几个论点:
1、上帝重新收回灵魂,
2、这些灵魂既不去天堂也不去地狱,在末后会有一次福音传给他们,让他有得救的机会。
3、直接得救,
4、不得救。
第一点,没任何经文支持,所以直接不成立。第二点牵涉到一个问题那就是神的公义,在上帝的心愿中当然是愿人人都得救,不只是对胎儿而是对全人类都是同样的心愿,所以他已经给我们作成一条又新又活的道路,就是借着相信耶稣基督罪得赦免、得进天国,但这必须要一个过程:先听道,然后信道,再行道。但这一切肚腹中的胎儿都是无法做到的,有一些人可能会说他还未出生如何听道、信道、行道呢?这样就判定他不信不是太残忍了吗?那么我们这样思想:世界上除了未出生而死的胎儿外,还有没有其他的未有机会听到福音就已经死去的?那些被杀害的,遇车祸的、未听到福音而死的所有人,若他们能再活下去谁能保证他们会不听到福音悔改呢?对他们显然是不公平的,但是若再给他们一次听到福音的机会,或直接让他们得救的话,上帝就是不公义的,人若在死去后灵魂出窍了谁还会不信人有灵魂?经历过死亡了谁还会不相信天堂与地狱的存在?这时若委派一个天使或主耶稣亲自去传福音给他们,那还有谁会说不相信呢?但这个相信不是真正的相信,倘若可以如此得救,那么基督徒应该都别去传福音,越少人听到福音越好,因为那样他们末世还有一次机会,而且那次机会相信概率可以说是百分百!可惜圣经从来没有说过在人身体死亡后还有悔改机会的!虽然我们有怜悯的心,但也无法在圣经所指明的唯一道路外另外给他们开辟一条出路。
那么接下来我们就来看剩下的第3、4点,这两点“直接得救或不得救”都牵涉到一个重要问题,那就是人的原罪。先来看下什么叫“原罪”,这个词的来源是奥古斯丁创作出来的,他所讲到的是我们人身上的两种罪:原罪与本罪。原罪是指人从始祖亚当堕落后与生俱来的罪性,本罪就是人生下来后所犯的罪!未出生的胎儿能否直接得救呢?大多数持这观念的人都是觉得,胎儿是圣洁的,他们的根据是罗3:10、3:23都是指着人在出生后都会犯罪而言的,但是胎儿因为连生都未生下来,什么罪都还未犯过,什么恶事都还未做出来,他应该是圣洁的,事实是如此吗?我们来看圣经:诗51:5我是在罪孽里生的.在我母亲怀胎的时候、就有了罪。加拉太书3章22节但圣经把众人都圈在罪里,使所应许的福因信耶稣基督,归给那信的人。这两处圣经足以说明人的罪性是与生俱来的,没信耶稣基督的都是罪人,包括腹中胎儿。罪性是导致人会去犯罪的决定性因素,因为有罪性存在的缘故人就必然、绝对的会去犯罪。腹中的胎儿虽然什么罪都没犯,但仍然可以直接定他为“罪人”,因为人里面的罪性,他肯定是会去犯罪的,就如同我们拿起一个西瓜的种子说:这个种到地里后肯定能长出西瓜,那么有人就不服气了,凭什么?他种都还未种下去,没发芽、开花、结果,你凭什么就说它肯定会长出西瓜,万一长出来的苹果呢?现实中如果真有人这么问,那肯定会被笑掉大牙,因为凭着种子就可以下定论,就算它还未落土、还未发芽,但事实就是西瓜的种子永远只能长西瓜,长不出其他的,不服气也没用。因此一个胎儿就算还未出生我们也能指着肚腹说:这里面装着一个罪人。(事实上人在肚腹中就有争竞嫉妒之罪的记载:创25:26)所以圣经定人是罪人也不是在你犯了罪之后而是在你实际犯罪之前你就已经是罪人,因为所有人包括胎儿也是在“罪人”的范围中,这个罪是从始祖亚当犯罪后世世代代传承下来的,不是因为你犯了罪才是罪人,而是因为你是罪人所以才会去犯罪,因此世上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罗3:10】
那么有罪的人该怎么办呢?路只有一条,就是相信耶稣并悔改。需要重复提醒大家的是,那些还未出生就被打掉的胎儿他们是没有机会与别的方法可以重新有机会再听信福音的。
很多人不禁要问:上帝不是慈爱的吗?看见这些未出生的胎儿这么凄惨,连这个世界看都还未看一眼,生命的权利就被剥夺了,上帝如果再不给他们灵魂一次机会岂不太残忍了吗?但这样说对吗?造成这一悲剧的主导者是谁?真正残忍的是那些无视圣经教导,无视伦理道德的人,自己作成了这一悲剧却想把责任推卸给神,希望上帝为他们犯下的错来买单。主的心愿自然是愿人人得救(彼后3:9),但对于这些胎儿,得救的机会确是被他们的父母亲手剥夺的,这等同于杀人,你杀了一个未信耶稣的人却埋怨耶稣没给他悔改的机会,这不是笑话吗?
亲爱的神的儿女们,你还觉得堕胎只不过停次圣餐、认个罪那么简单吗?你可曾想过被你打掉的孩子,他们本可以有美好的童年、幸福的婚姻、成功的事业、天家的盼望,即便没有这些,他们也有选择的权利,但这一切却都因为父母的:计划生育罚款、医院检查胎儿不正常、要男却怀了女、家庭负担重….之类的理由给剥夺了,在恩典时代的今天,你痛悔此罪,在主前悔改是可得赦免的,但你肚中的胎儿却没机会了!如果将来你在天堂看着自己打掉的胎儿在地狱中忍受永远苦刑的话,你难道不自责当初为什么不给他们一次机会呢?
醒醒吧!这罪恶的世代,丧尽了天良的人们,是什么样的自私,让你们为了自己的生活可以眼睛不眨一下的向自己的骨肉下手。
醒醒吧!末世的基督徒,别让罪恶蒙蔽了你的心、你的眼,不要再犯堕胎的“杀人”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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