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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喻的中心:被夺去的神国侍奉
马太福音21:28-32
你们再听一个比喻。有个家主,栽了一个葡萄园,周围圈上篱笆,里面挖了一个压酒池,盖了一座楼,租给园户,就往外国去了。
收果子的时候近了,就打发仆人,到园户那里去收果子。
园户拿住仆人。打了一个,杀了一个,用石头打死一个。
主人又打发别的仆人去,比先前更多。园户还是照样待他们。
后来打发他的儿子到他们那里去,意思说,他们必尊敬我的儿子。
不料,园户看见他儿子,就彼此说,这是承受产业的。来吧,我们杀他,占他的产业。
他们就拿住他,推出葡萄园外杀了。
园主来的时候,要怎样处治这些园户呢?
他们说,要下毒手除灭那些恶人,将葡萄园另租给那按着时候交果子的园户。
耶稣说,经上写着,匠人所弃的石头,已作了房角的头块石头。这是主所作的,在我们眼中看为希奇。这经你们没有念过吗?
所以我告诉你们,神的国,必从你们夺去。赐给那能结果子的百姓。
谁掉在这石头上,必要跌碎。这石头掉在谁的身上,就要把谁砸得稀烂。
祭司长和法利赛人,听见他的比喻,就看出他是指着他们说的。
他们想要捉拿他,只是怕众人,因为众人以他为先知。
耶稣的这个比喻,是讲明神国的侍奉,从选民犹太人那里,转到给教会的原因和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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