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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赦免
马太福音六章12节
“免我们的债,如同我们免了人的债。”
在法庭上,当被告站在裁判官面前,他可以用以下两种方法的其中一种的来面对指控。他可以辩称,他的权利受到侵犯,对他的控诉是没有根据的,因此要求法庭主持公道,撤销他的控罪。他亦可以选择认罪,并向法院求情,网开一面。
当你请求赦免或开恩,你就是承认自己有罪;只有犯了错的人才需要赦免。信徒来到神的审判台前,毫不掩饰地承认自己的罪,按着基督受死代赎的功劳来求神开恩。救恩的基础,就是透过基督的死,满足了神的公义,以致祂愿意赦免罪人。“公义的神怎能赦免人的罪?”十字架回答了这问题。
我们的主继而以你是否愿意饶恕他人,作为祂饶恕你的条件。祂教导祂的门徒这样祷告说:“赦免我的罪,正如我赦免了他人的罪。”[1]在有关饶恕的喻言中,基督以主人向不肯饶恕人的仆人发怒作结,然后严正地警告说﹕“你们各人若不从心里饶恕你的弟兄,我天父也要这样待你们了。”[2]即使当得罪你的人不肯悔改,你宽宏大量的心亦足以使你安心,因你在神面前必蒙赦免。
要过着爱与服侍人的生活,你必须乐意饶恕他人。如果你不能饶恕别人对你的伤害,你就会因害怕再受伤害以致不愿意付出。我们都是罪人,如果要去爱人和服侍人,就不可能避免会受到别人的伤害。
参考:
[1]参考:马太福音6章9-15节
[2]参考:马太福音10章21-35节
鸣谢:活石福音书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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