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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义、怜悯,与后果
罗马书二章6节
“他必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
怜悯是不顾公义的诉求,但不是将后果也撤销。神的怜悯并没有将罪的后果也消除。如果你站在某大城市最高的建筑物上,因一时的沮丧而跃下,在下坠的途中省悟到自己是做错了,并祈求神饶恕你,可是祂仍不会阻止你继续下跌。
假设你有个十三岁的儿子,他不听你的话,妄自驾走你的汽车去兜风,结果发生了车祸。你拿着修理汽车的账单来向他问责,但他央求你饶恕他。你饶恕了他后,他说:“太好了,我不用支付修理费了。”你温柔地更正他,指出他是误会了,于是他反驳说:“那样我得了饶恕又有什么益处?”你根据圣经原则的回应是:“这恢复了我们的关系。”后果与惩罚是绝不相同的事。
有关这方面,基督的跟随者往往误以为神既饶恕,就会将罪的后果也消除。保罗提醒哥林多人:“因为我们众人,必要在基督台前显露出来,叫各人按着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恶受报。”[1]这并不是对罪的审判,因为基督在十架上已将之处理妥当了。这是收成报应的时候,是按你如何过一生而得回报。
“因果定律”[2]肯定地告诉我们,上述的收成报应一定会发生。圣经说,天堂没有忧伤或眼泪,但这应许并不表示我们毋须面临交账的时刻。你投资此生所得的成果,将会伴随着你进入永恒之中。人生短促,得失重大,不容我们庸碌一生。
参考:
[1]哥林多后书5章10节
因为我们众人,必要在基督台前显露出来,叫各人按着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恶受报。
[2]加拉太书6章7节
不要自欺,神是轻慢不得的。人种的是什么,收的也是什么。
鸣谢:活石福音书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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