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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正与惩罚
希伯来书十二章6节
“因为主所爱的,他必管教,又鞭打凡所收纳的儿子。”
不要将管教与怜悯混为一谈。当你向人施以管教,有人建议你应有怜悯,这其实并不合乎圣经原则。怜悯的目标,是要将公义暂时搁置。管教的目标却是要纠正,不是要施行公义。施行公义的目标,是要执行惩罚。纠正的目标,是要建立敬虔的操守。
有人认为,保罗在哥林多前书第5章所开列的管教步骤,其中包括逐出教会,并不适用于家庭成员身上。保罗所说施以管教的首个原因,是“使他的灵魂在主耶稣的日子可以得救。”[1]既然管教的目标是挽回和救赎,你为何认为不适用于你的家人?在圣经中,施行管教的动机是出自爱心,以及为犯罪者谋求最大的福祉。
你不是要惩罚罪人,而是要饶恕他们。惩罚罪人的权柄,已交在基督手中。因此,你的目标是要促使他走向敬虔。我们必须透过这观点,来执行圣经所说的纪律行动。
纠正并不是惩罚,惩罚亦有别于纠正;两者的目标是不同的。如果将两者混淆的话,则不但有违圣经原则,更往往不能达至心目中的目标。当你有必要处理偏离正路的行为时,请问自己:“我是要加以纠正,抑或是要施以惩罚?”你仍未准备好去面责对方,直到你能从心底向主确认你的目的是为了纠正对方。
参考:
[1]哥林多前书5章5节
要把这样的人交给撒但,败坏他的肉体,使他的灵魂在主耶稣的日子可以得救。
鸣谢:活石福音书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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