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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经:申二十四1,玛二13,太十九3-9,林前七10-16
申24:1 人若娶妻以后,见她有什么不合理的事,不喜悦她,就可以写休书交在她手中,打发她离开夫家。
玛2:13-16 你们又行了一件这样的事,使前妻叹息哭泣的眼泪,遮盖耶和华的坛,以致耶和华不再看顾那供物,也不乐意从你们手中收纳。你们还说,这是为什么呢。因耶和华在你和你幼年所娶的妻中间作见证。她虽是你的配偶,又是你盟约的妻,你却以诡诈待她。虽然神有灵的余力能造多人,他不是单造一人吗?为何只造一人呢?乃是他愿人得虔诚的后裔。所以当谨守你们的心,谁也不可以诡诈待幼年所娶的妻。耶和华以色列的神说:“休妻的事,和以强暴待妻的人,都是我所恨恶的。所以当谨守你们的心,不可行诡诈。这是万军之耶和华说的。”
太19:3-9 有法利赛人来试探耶稣说:“人无论什么缘故都可以休妻吗?”耶稣回答说:“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并且说:‘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这经你们没有念过吗?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两个人,乃是一体的了。所以神所配合的,人不可分开。”法利赛人说:“这样,摩西为什么吩咐给妻子休书,就可以休她呢?”耶稣说:“摩西因为你们的心硬,所以许你们休妻,但起初并不是这样。我告诉你们: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犯奸淫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了。”
林前7:10-16 至于那已经嫁娶的,我吩咐他们,其实不是我吩咐,乃是主吩咐说:“妻子不可离开丈夫,若是离开了,不可再嫁,或是仍同丈夫和好。丈夫也不可离弃妻子。”我对其余的人说,不是主说,倘若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妻子也情愿和他住,他就不要离弃妻子;妻子有不信的丈夫,丈夫也情愿和她同住,她就不要离弃丈夫。因为不信的丈夫,就因着妻子成了圣洁,并且不信的妻子就因着丈夫成了圣洁。(丈夫原文作弟兄)不然,你们的儿女就不洁净,但如今他们是圣洁的了。倘若那不信的人要离去,就由他离去吧!无论是弟兄,是姐妹,遇着这样的事,都不必拘束。神召我们原是要我们和睦。你这作妻子的,怎么知道不能救你的丈夫呢?你这作丈夫的,怎么知道不能救你的妻子呢?
按照马太记载,有法利赛人来试探耶稣,目的要刁难耶稣,找把柄陷害耶稣。福音书记载,法利赛人多次用两难问题来陷害耶稣,如问纳税给该撒,行淫的妇人等,所提问的问题,都是让人左右为难,这次也不例外。
如果耶稣立场太宽松,便会跟摩西的吩咐有抵触,因此会受到鹰派人士的指控,若是太严紧,会失去群众支持。对离婚与再婚问题,无论耶稣是宽是紧,都会得罪另一派。
另外,这个问题,可以成为一个敏感的政治话题,耶稣如果不小心,会好像施洗约翰,因指责希律休妻另娶,招致杀身之祸。要明白小小问题,为何会是大大难题,就要进入当时的犹太文化,宗教背景。当日,拉比对休妻争论不休,比政制改革的争议,不惶多让,各有各派系的看法。
争论的根源,是申二十四1,有不同的解释,经文说:“人若娶妻以后,见她有什么不合理的事,不喜悦她,就可以写休书交在她手中,打发她离开夫家。”
这场辩论,始于两位大师,拉比(犹太人的法律专家)希利(Hillel),和拉比煞买(Shammai)。煞买在巴勒斯坦长大,大约在公元前三十年开始讲经,他对申二十四1的解释,采用狭义的定义,认为丈夫休妻唯一理由,是妻子道德上出错,与男人上床。另一派大师希利,主前二十至主后二十年,生于巴比伦,在耶路撒冷解经授徒,被尊为圣哲,是口传律法最重要的一位大师,他解经采开放态度。这一派的人,在不合理的事上,大做文章,如妻子无蒙头、头发凌乱、赤臂、衣服破烂出街、在公共场合贪吃贪喝、大庭广众前喂奶、任性……当日拉比在休妻问题上,出现很多争拗,而争拗焦点都是放在细节上。法利赛人看准这个问题拿来对付耶稣,考考他的本领。
过去,每当教会发生纪律事件,都出现类似问题,对应该怎样处理,无论宽松态度或严谨态度,都有人支持,有人反对;同时左右让人为难,令弟兄姊妹陷入对立情绪。
有人坚持自己的观点与角度,不惜牺牲合一的代价,认为是坚持真理,护卫真理,我们要反省,这是否会陷入耶稣所批判的法利赛人的错谬中,重细节程序,忽视信仰精义。我们不要在离婚、再婚等细节问题,纠缠不清,耶稣直指问题核心,叫人回到上帝创设婚姻原意,坚守婚姻盟誓。
耶稣没有在无谓的问题上、细节上,跟他们纠缠,耶稣单刀直入,直指问题核心;不跟他们在低层次周旋,尝试在次中求好,而是重新指出婚姻的基本性质,以及最高理想。有关离婚与再婚问题,犹太人在条例和细节上,钻空隙。同样,今日基督徒,会否也是一样,在细节条例上,钻空隙,来看离婚与再婚这个问题。
耶稣拨乱反正,将问题带入轨道,纳入神的旨意中,耶稣越过争辩的细节,直接引导人,来到神起初创造二性,以及婚姻的义意,来重新看离婚与再婚(同一性质)。耶稣这样回答,显示出耶稣是转一个圈指出,当日这些为人师表的律法师,对婚姻意义认识上有偏差,将原本保障妇女的条款,变成他们随意休妻的法律根据。耶稣时代,不少法利赛人离婚,约瑟夫也是离过婚的法利赛人,他认为无论任何原因,都可以离婚。
今日,不少人和拉比一样,只是想搞清楚在什么情况下,离婚与再婚是合法的,而不是追问神设立婚姻的意义,坚守婚姻的盟誓。耶稣回答很简短,大原则很清楚,对婚姻,耶稣引用创世记,明显为现代人作出一个清晰的指引,回到圣经来看基督教伦理问题,而不是在人的是是非非上纠缠不清。
按照圣经启示,婚姻是神所建立的,婚姻是神圣的结合,离婚是违背神设立婚姻的用意。不单止基督徒,任何人,如果离婚,都是偏离神设立婚姻的原意。因为婚姻不是人发明的,神在人未犯罪前,亲自设立婚姻,并为婚姻设下界线──二人成为一体。
今日有很多人以自我中心的态度,来面对婚姻,认为离婚可以是积极的一步,能解决问题,带来成长,可以成为你的胜利。这种离婚观念,是违背神原初设立婚姻的意义,明显是世俗思想,以失败为成功,以分崩离析为成长,以毁灭为胜利。
基督徒所认定终身立约的婚姻,不单止是少数现代人的观点,甚至连不少基督徒,都向世界屈服──基督徒之间婚姻,已经不像以前基督徒这么稳固。基督徒离婚,比比皆是,甚至在教牧圈子,离婚已经开始普遍化。
耶稣引用创世记二24,重申神设立婚姻的意义,这节圣经暗示,婚姻的结合,最少有四种特色:
1.这是排外的关系(人……与妻子……)
2.是众人承认的社会事件(离开父母)
3.是永久的(与妻子连合)
4.藉性的结合来成全(二人成为一体)
因此,婚姻按照圣经,可以定义为:“婚姻是一男一女排外的两性之约,由神设立并封印,由公开告别父母为先导,以性的结合来成全,成为相互支持的终身伴侣,通常并以得孩子为光荣的赏赐。”
婚姻是一生的结合,离婚是破坏婚约,是背叛的行动,是神所恨恶的。(玛二13)
婚姻之约,并不是人的合同,而是神的轭;神将这轭,放在一对夫妻身上,是透过他的话,宣布他的旨意。婚姻破裂,即使所谓的“关系已死”,都不能成为分手的理由。结合的根基,并非人会改变的感受──“我爱你,我不爱你”,而是神的旨意与话语。
圣经认为婚姻是一种合约,虽然是两个人的盟约,但也是神的约,因为是神设立的。
1.爱
2.住在一起,成为一家
3.对婚姻之床保持忠贞
4.丈夫是妻子的头(无私的爱)
5.妻子顺服丈夫(完全的信任)
婚约并不是一般合同,如果一方有违背合同的行为,另一方可以公布废除婚姻盟约,只有在婚外情这一个条件之下,才会导致婚约的破裂。
按照神的心意与理想,婚姻是排他的,互相委身,终生忠诚。近年,香港有教牧将十一月十一日订为夫妻节,四个1,1111,取其象征意义,来表达基督教会的婚姻观──一夫一妻.一生一世。
基督徒的婚礼,必然是在教堂内,男女双方,在牧师及亲友面前,公开婚姻盟誓,我想重新提醒大家,誓词是一种承诺,是人在神、人面前的承诺,有以下六方面:
1.爱你的配偶,直到其中一方离世
2.尊重你配偶,直到其中一方离世
3.珍惜你配偶,直到其中一方离世
4.尽配偶义务,直到其中一方离世
5.无论遇什么,都要一生爱对方,向对方忠诚
6.不在婚姻上出轨
这个承诺是不是很大?婚姻的要求非常高。
婚姻的意义,不是一张婚书,而是誓词与终生的委身。遗憾,许多基督徒在神、教会及人面前起誓,却不能够兑现。
婚前,不花心思在婚前教育上,就贸然结婚,是相当危险的做法;台湾成立家庭法,所有结婚人士,最少要上四小时婚前教育。可见婚前教育,对健康的婚姻生活,是很重要。婚前男女,需用心学习婚前教育,同时亦需要指导,毕竟婚姻是关系到一生的幸福,值得你投入时间和心力,作出最好的装备。对绝大部份人来说,拥有一个美好的婚姻,是他们一生中一项伟大的成就,也是最具创造性,最艰难的工作。
婚姻是一生之久,需要很慎重。婚前,是找一个理想伴侣!婚后,是作一个理想伴侣!
婚前,要有孙悟空的【金睛火眼】──看清楚,选择理想配偶;
但婚后,要有郑板桥为官心得──【难得糊涂】,要使自己成为理想配偶。
婚前,为自己选择理想配偶;
婚后,要成为理想配偶。
今日,人太容易接纳离婚,认为任何离婚理由都是合理的,可以接纳的,根本缺乏诚意挽回婚姻,亦没有动力,去寻求专业辅导,以致很多本来可以扭转过来的婚姻危机,结果以离婚收场。
如果对婚姻立场坚定,态度积极,愿意接受辅导,就可以挽回一段问题婚姻。
作为基督徒,你有需要接受,婚姻是一个约,不是一份合同。人订立合同,是以利益为出发点,双方都在维护自己的益处。此外,合同只牵涉到外在的事,不理会内心,要解除合同,只要双方同意便行。约的要义是委身,是身心灵的投入,是生命的结连,是进入一种容许对方伤害你的关系,当然你也会伤害到对方的关系。
就因为约,会令到双方受到伤害,所以毁约,就成为一种极丑恶的行为。从约的观点来说,离婚是不折不扣的罪。
有人把婚姻,当作一种达到某个目的的途径,例如结婚,是为了得到幸福,或结婚,是为了传宗接代等。这样,若婚姻达不到幸福目标,反而叫人更痛苦,很多人便觉得,与其终身痛苦,不如早些了结,于是便会说:离婚是件好事。
在基督徒的价值观,最大最高的善不是幸福,亦不是快乐,神才是我们最终的善,所以遵行祂的旨意是最重要的。
离婚是否能减轻痛苦?既减少痛苦,又增添痛苦。会减少磨擦的痛苦,却增添失败感、内疚感、孤单感、失落感……丈夫的痛、妻子的痛、儿女的痛、家族的痛,对社会、对教会的伤害,都是不能忽视的。
可歌可泣的爱情故事,往往都在失去真爱以后。希望你努力,不要让这种事情,发生在你身上。珍惜你所爱的人,即使你再忙,再累……。因为人生不可以重新来过,婚姻不能够话,再来一次,我会……
现代人生活在物质富裕社会,我们有很多选择,亦都因为有太多选择,所以举棋不定、犹豫不决,变成了大部分人的习惯。当你看见别人跟你吃的不一样,你可能开始怀疑,是否他们比较好吃?所以每当拿起菜单,看到林林总总一大推的菜名,你只好举棋不定,不知如何选择。当你看到朋友、同学日子过得不错,你可能开始怀疑,我是否入错行、选错公司、于是三心二意、工作不力,结果无好下场。当你逛街看到美女、辣妹,靓仔、碧咸,你可能怀疑自己,是否娶错老婆嫁错老公、识错男女朋友?
因有太多为选择,更容易使人迷失,不知道自己要什么?
有一个老婆问老公:“假如你一世人,只能买一部你喜欢的车,买后不可以换,这你会怎样保养这部车?”
老公很兴奋的说:“我会用最好的机油、准时保养、常常洗车……。”
老婆边点头微笑,边听他讲了一大堆口水,然后老婆又问老公:“假如你这生人,只可以娶一个老婆,不可以换,这样,你会怎样对待她?”
老公面红,听明老婆讲话的意思,便搂着老婆,说:“我知道怎么做!”
有时侯,无得选择,会比有得选择好!
离婚,耶稣说,No way 决不!
在没有的选择之下,人才会珍惜。
记住,在你一生中,老婆或老公,是没有再选择的,一次选择,永远不可以退货,教堂不是马莎,包退货,而是没得退货。一进入教堂,永远不准退货,无论什么理由,婚后才发现你的一半诸多缺点,已经太迟。既然无货退,一生一世,你怎样面对你的另一半?
婚姻,开始时,充满浪漫、温馨、充满憧憬,一旦破裂,实在是极大的悲剧,带来极大的痛苦。这是与神的旨意相违背,使夫妻尝到隔离、幻灭、反控、罪疚的痛苦,又使儿女,陷入混乱、害怕当中,并常感到忿怒。
虽然离婚导致极大痛苦,但离婚却有增无减。在过去二十五年,英国的离婚率增加了六百倍,英国每三对婚姻,便有一对破裂,美国比英国重高,比例是二分之一。香港这方面,已经同西方睇齐,而中国,努力现代化,在离婚比例上,肯定比经济现代化先进。离婚在中国,远远抛离自由、民主、法治在现代化进程中的表现。离婚率增加,社会因素众多,如女性解放,就业模式改变(父母双方都要工作),失业,财困……当然法律对离婚的放宽,也是重要原因。
不过最大的原因,是基督信仰在西方式微,导致失去婚姻的神圣、持久的委身,以及非基督徒,对传统婚姻与家庭观念的攻击。
耶稣论结婚与离婚,是因为法利赛人用这个问题,来试探耶稣,耶稣回答,是返到创世记,神创立婚姻的意义,而不是法利赛人大男人主义,全然违背婚姻意义。
主耶稣肯定婚姻的永久性,耶稣指出,人的性别是神创造的,而婚姻则是神所设立的。
其次,耶稣指出,摩西定出的离婚条件,是因人的罪、自我,而被迫作出权宜之计,神原来的意思,绝对不是这样。
第三,耶稣认为,离婚后再婚,是奸淫。离婚是罪,再婚是罪,罪,是指人违背神的旨意。耶稣从神起初创设婚姻的意义,来看离婚与再婚这两个问题,因此,耶稣对离婚及再婚的态度,令人很难接受,因为直指问题核心,指出离婚与再婚,都违背神的原先设立婚姻的意义,因此离婚后再婚,是不合法的,等同奸淫。(一切合乎神旨意婚姻之外的性行为,都被圣经视作奸淫)
耶稣允许离婚与再婚的唯一理由,是不贞,因为它违反了一体的原则,这是神所设立的婚姻基础。
耶稣无教导无辜的一方,一定要同不忠的配偶离婚。耶稣强调婚姻,是永久性的。他这样教导,不要找任何藉口、理由离婚。耶稣当然知道人堕落的事实,罪使人心刚硬。但他仍然要人回到创造的理想,以及神不改变的计划。
耶稣强调的,出问题的婚姻,要尽力和好,而不是分离;要竭力修补婚姻,而不是离婚──“神所配合的,人不可分开”,不要将这句话当作耳边风!
保罗在林前七10-16教导有关离婚与再婚。
保罗跟从耶稣不准离婚的教导,在林前七11,他清楚指出,如果妻子已经离开丈夫,她不可再嫁,或是仍同丈夫和好。保罗看见教会有这种情况,丈夫没在性方面不忠,因此妻子不能够与他离婚。保罗强调,在这种情况下,她没再婚的自由,她既身为基督徒,不是终身独处,便要与丈夫和好,总而言之,不可再婚。
其次,保罗准许被不信配偶离弃者再婚。
归纳有关新约婚姻经文的教导,得出三点教训。
1.神起初造人时,是造男造女,并设立婚姻,他的目是使两性在婚姻中能够互相成全,而婚姻是排他的结合,以爱相系,终生到老,这是神的理想。
2.圣经不容许离婚,从神的理想来看,离婚是犯罪,是可悲的结局。
3.离婚与再婚,只可以在这三种情况下才可以---
a.配偶在性方面不忠;
b.信徒被不信的配偶离弃;
c.离世。
司徒德博士说,任何人问我离婚的问题,我都不立刻回答,而是首先谈另外两个话题──婚姻,以及和好。
当法利赛人以离婚的理由来询问耶稣,耶稣要他们回愿最初设立婚姻的意义,如果我们太专注离婚及其他原因,而不注重婚姻及其理想,就落入法利赛主义。
神的旨意,维护婚姻而不是离婚──耶稣的福音是和好福音,修复破裂的关系。
杜民念博士指出:“婚姻的和好,最后在于双方是否能够改变自己,以满足对方最低的要求。”
离婚是破坏神的理想,即使在圣经许可的范围,因此教会在法律与恩典、见证与同情、先知职份与牧者的关怀之间,需要不断努力作出平衡。
我们需要有勇气抗衡俗世潮流,持定基督教婚姻观,反对离婚。
一方面,教会有责任为神的教训作见证,也必须执行教会纪律;
另一方面,教会应当体贴那些婚姻失败的人的痛苦。
司徒德在离婚与再婚这两个话题上,结语是,“有时我们或许觉得可以依据林前七11,劝人分居而不要离婚,或离婚而不要再婚。”我很认同叶高芳博士,立场要严谨,处理(辅导)要宽松。我们必须将神的心意,清楚表达出来,但若有人软弱跌倒,必须以爱心来辅导,帮助人回转重建。
教会制定纪律指引,也是根据这项原则,立场严谨,有关离婚与再婚,我们根据耶稣对这两个问题原则,来订立场,就是返到圣经,神创立婚姻意义来看离婚与再婚。
因此,只有在以下三方面,教会才会接受:
配偶死亡;配偶犯奸淫;被不信配偶离弃。
透过纪律指引,大家都明白,那些行为,教会视为罪恶,教会必须纪律处分;另一方面,执行教会纪律,不是惩罚犯罪肢体,而是辅导,帮助犯罪肢体认罪悔改重建生命。
有关离婚与再婚问题,今时今日,基督教会不会没有争论,我相信争论,不会比当日犹太人争论轻松,一样各有各派言论,但教会采用耶稣对这个问题立场,回到起初;另外,教会立场,是选择站在开明福音派神学立场。
这是我们的立场,不会妥协,问题在于你,会否站在教会所站的立场上。另外,身为基督徒,你有责任维护教会信仰宣言及伦理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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