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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应当是世界上最喜乐的人,“常常喜乐”。尤其是当一个罪人重生得救,罪得赦免时的喜乐,那是这个世界无法给予的喜乐。但为何有的基督徒会跌入死荫幽谷?没有喜乐,就算是有,也是暂时的。更多的是愁苦,忧郁,,给事工和家庭都带来巨大的拦阻,从而不能为主做那美好的见证。
如果罪夺走了我们属灵的喜乐,我们已经陷入属灵的冷漠或忧郁中时,基督徒的辅导也是无用的。只有神能够原谅我们,恢复我们的喜乐,当我们还有未悔改且反复犯下的罪时,他是不会允许我们有属灵的喜乐的。举例来说,假如在婚姻里存在着不友好的怒气,缺乏礼貌、爱慕和尊敬,那么我们还认为,在我们犯着这些罪并且不加约束的情况下,圣灵会赐下属灵的喜乐吗?
失去喜乐的一个主要原因是不能应用行使信心,这是我们多年的教训。我们当说:“这很难,但是我要紧抓住主,我会把我的境况带到主面前。我相信祂要么会将我托起,要么会坚固我平安度过。我会回忆祂过去对我对恩慈,赞美并感谢祂。我会思想祂的应许,就是‘万事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罗马书》8:28)。我们却反倒不再从属灵角度去思考,而让自怜和痛苦占据了我们的心灵,失去了信心。
我们已经说到世俗会破坏属灵喜乐。如果我们让脑子里充满了这个世界的强烈音乐节奏,我们的喜乐就会是属肉体的、生理的、世俗的、暂时的,因为属灵的喜乐会远离基于罪的娱乐。我们不能两者兼而有之。我们是否与世人同行?这一定会夺走属灵的喜乐,因为“滥交是败坏善行。”(《哥林多前书》15:33),意思是说,“恶劣的同伴会败坏善良的行为、思想和感觉。”
(参看:彼得·马斯特斯《个人·精神·生活》第四章”行在属灵喜乐中”,2015.9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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