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小孙女佳音刚刚一岁多,她在一小块草地上,就像哥伦布发现了新世界。
一只小小的蟋蟀,都会让她瞪大惊奇的眼睛;一朵小小的雏菊,都会让她露出欢喜地微笑;她捡到一只蝉蜕,像是捡到一个神奇的宝贝。
我想起一个诗人的诗:
一定是蚂蚁最早发现了春天
我的儿子,一定是最早发现蚂蚁的那个人
一岁的他,还不能喊出,
一只行走在尘埃里的
卑微的名字
却敢于用单纯的惊喜
大声的命名
–—咦
是啊,在小孩子们眼睛里,一切都是那样新鲜,一切都充满盎然的生机。
我依然记得第一次见到黄得耀眼的南瓜花,第一次见到像火焰一样燃烧的美人蕉,第一次把一只甩动尾巴的小蝌蚪捧到手心里,第一次用指尖捏住落在草叶上的蝴蝶翅膀……
而今,当我来到万紫千红的植物园或者汇集珍稀种类的动物园,再也难以体验当年的好奇和兴奋。
为什么一个人在成长的过程中,会越来越忽略那些细微的事物,越来越看不到身边的美?
全是因为我们的贪婪和算计,以功利主义来衡量人生的价值。
比如面对一棵桑树,我们很难再欣赏阳光在油绿的叶子上,映现出明亮的光泽;很难再有闲暇和乐趣,在茂密的枝叶间搜寻一棵棵成熟的葚子。我们仅是粗略地估计一下,一棵桑树一年能创造多少价值,然而不屑地扬长而去。
渐渐地,我们的视觉、听觉和味觉越来越退化。当自然之美对我们显得寡然无味的时候,我们的灵魂早已空洞而麻木。
毛姆说,一个人能观察落叶、鲜花,从细微处观赏一切,生活就不能把他怎么样。
为什么?因为这些细微之处的美,彰显了隐藏于宇宙万物的一种神奇的力量,那就是爱。
当人们在忽略身边的自然之美的时候,也往往忽略了身边那些普通人的魅力。
现在回忆起来,我们童年时期见到的每一个人,在脑海中依然栩栩如生。在一个孩子眼里,身边的每个人都有不可替代的独特之处。
然而在一个人所谓成熟之后,往往看不到他人身上的光彩之处。他喜欢给身边的人贴上实用的标签,以给自己能带来多大用处来估量他人的价值。他也声称爱人民,但不爱身边具体的人。
对他来说,人民只是抽象的概念,而不是每一个有独特个性的具体的人。不懂得爱他人的人,是一个空洞而乏味的人。
美国女作家雷切尔.卡森说,我祈愿世界上每个孩子都有惊奇之心,而且终其一生都无法被摧毁,能够永远有效地对抗以后岁月中的倦怠和幻灭,摆脱一切虚伪的表象,不至于远离我们内心的力量源泉。
一个人只有舍己的爱里得以重生,成为一个新造的人,才能重新睁开新奇的眼睛,看到生命的奇妙。
没有爱,何以能对抗虚伪与虚无?何以能滋养人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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