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351阅读
昨天的社会新闻被【林丹出轨道歉】刷屏
反同性婚姻的团体号召2万人包围“立法院”,到了17日晚间6时许,大批民众聚集越来越多。
(图片来源:香港中评社)
海外网11月18日电 据香港中评社报道,台当局争议多时的“婚姻平权法案”,17日在“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员会”进行审查。对此,反同性婚姻的团体号召2万人包围“立法院”,到晚间6时许,大批民众聚集越来越多,他们呼喊着,“捍卫一夫一妻,捍卫家庭婚姻,反对同性婚姻‘立法’”,并再度试图闯入“立法院”大门,警民爆发推挤冲突。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17日审查“性别平权法案”,但整天会议只完成询答,无法完成初审。支持同性婚姻的性别团体,对结果表达失望和愤怒。
节选自甘.雅各 杰利.纽康《如果没有耶稣》
「婚姻,人人都当尊重,床也不可污秽,因为苟合行淫的人,神必要审判。」
——希伯来书十三章 4 节
在历史小说《庞贝的末日》(The Last Days of Pompeii)中,一位剧中人对另一位说:「孤寂只有一种声音——说她是纯洁的。」这句从神话角色中所说的叙述,将耶稣基督来到之前普遍对性的态度很清楚地总结出来,这也是异教抬头的今日人们一种普遍的态度。
基督徒的性和家庭的价值观至少帮助并保护「家庭」作为社会的基本单位,它也保护了数百万计的人免于性病的传染。对那些遵守圣经教导的人而言,它也帮助他们避免掉许多不快乐的事情。今日的情况仍是一样:许多基督徒(我们可以期望会有更多)保存他们的贞洁直到结婚,所以他们不会有性病或心灵上的悔恨。今天,在这个性革命觉醒的时代,性传染病不断地在扩大,也因此许多人才开始看到圣经其实是正确的。
当然,许多人并不认同上述的观点,他们觉得只要「有爱」,几乎任何事都是被允许的。他们觉得人类终于暴露在光明、温暖的性自由之下,人类已经从性禁忌的奴隶中被解放,这就像现代科学一样新鲜,像搭载航天员上月球的火箭一样地新奇与耀眼,它是现代的一部份,然而它到底是不是?一名作家并不苟同这种想法,他说:
听起来很熟悉,不是吗?这几乎就像是四千五百年前的埃及腐败老王国时期的作者而写的,新吗?现代吗?劣等吗?不错,它像罪一样老,且似乎仍旧不朽。
我记得有一次听到电视讨论到有关性,以及婚姻、离婚等等的问题。有几位专家同时接受访问,他们被问到的问题是:
其中一位专家说没有,并解释说这点毫无疑问地早已被大众所接受,何况其它更多方面人们都也已经越轨,如今人类居住的是一个全新的自由社会,任何事都允许发生!听到这里,我的心中禁不住发出这样的呐喊:
「你们把神放在那里啊?」
神已经死了吗?
神的道德诫命又怎么说呢?
其实,有多少人联合起来打破神的诫命并不重要,重点是我们自己是否抵挡了神的诫命。在审判来临之前,神仍给我们时间,悔改,而审判一定会来,就像相同的道德标准是永远不会改变的一样。
圣经显示性惟有在婚姻中才是圣洁的,甚至是这种观念使得生命成为圣洁。这种道德观使得婚前性行为、奸淫、强奸、同性恋、鸡奸、乱伦及色情等都视为有罪,这些标准是由宇宙的创造主所颁布的,祂是万有的创造者,我们若在今世忽略了这些标准,我们的永恒保证就有了危险。
撒但一直以来都是这样告诉人们:
从创世之初这就是它的方法。撒但对夏娃说的话产生了效用:「不要听神的话,祂根本不懂!为什么?因为祂的眼界狭小而卑鄙,祂会使你感到痛苦和受挫!假如你真想拥有自由,来尝尝这个甜美的果子,你的眼睛就会明亮。」听起来真是完美极了,夏娃毫不犹豫地就吃了禁果,但立时她发现自己反而只拥有羞耻、罪恶、疾病及死亡,惹来的是撒但更大的耻笑。撒但答应给人的,其实只是地狱里魔鬼的一部份,它的伎俩就是不断地欺骗人们,在历经数世纪之后,它仍然使用相同的方法。近四十年来,人们像是被洗脑似地,一直被各类的「专家」引导着去相信圣经上有关性的教导并不真的能让他们快乐。比如,我们就常听到有人教导——假如你「打孩子,你的孩子会不成器」,由于你不希望孩子们变得压抑,于是就「让他们做任何他们想做的事」——结果是任何事都有可能发生。斯波克(Spock)博士在他的著作中写道,「允许」的观念已在今日大获全胜,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我们制造了一个小怪物到处横走的世代,这些小怪物已成功地引起全国的恐慌,人们躲在三道锁的门窗后面,晚上根本不敢一个人上街。只因一些人就是无法克制他们的冲动,由于他们有强奸的冲动,所以他们看到可欺之人就强奸;他们有杀人或妨害他人行为的冲动,所以他们就顺性而为,到处蛮横。
历史学家告诉我们,几乎每个伟大的文明在历史上都经历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它的权势一直攀伸到顶端,这种情况会持续一阵子,然后就开始衰退,最后进入没落。这种情形包括像古老的埃及王国、中世纪埃及王国、巴比伦王国、亚述王国、波斯帝国、希腊王国、罗马帝国以及后来的神圣罗马帝国等,她们全都经历了相同的两个阶段。顺便一提的是,大英帝国也是如此,虽然关于维多利亚女皇时代有许多不好的评论,它却是英国政权的最高峰,并且它的影响力亦遍及了全世界。
历史学家告诉我们,在权势的鼎盛期,上述所提的每个国家及王国都严格地执行道德标准,整个社会对于性杂交会有指责,甚至设有法律禁止,就是因为人们严厉的道德规范,国家可以强盛同时繁荣。
然而,在达到繁荣及成功的目的后,道德规范开始松弛,被人们所忽略,至终被废止。人们开始进入性欲的表现,讲究自由放纵、不道德及性杂交,国家开始走入没落之海,一个接一个,没有例外,每个古代的国家都是如此。
闻名的历史学家季朋(Edward Gibbon)在他不朽的著作《罗马帝国衰亡史》(The Decline and Fall of the Roman Empire)一书中,简明地说到,罗马帝国主要分裂的原因之一,就是国中家庭的先分裂。可见「家庭为建国之本」绝对不只是一句格言而已。罗马人很快地就发现到,家庭的腐败不只是私人事件,事实上,当哥德人、西哥德人及所有的异族像潮水般地袭卷罗马帝国,奸淫掳掠、屠杀偷窃时,罗马人才发现婚姻其实是公众之事,一旦在家里发生惨剧,也同样会发生在国家中。
在古时,基督之前的世界里盛行着各类不道德及扭曲的性行为。最近看到有一本带有大幅图片的书,书名叫《古代的爱神》(ErosinAntiquity)——爱神是古代的性爱代表。在书中每一页的古代图画中,有各种大理石的雕塑及以图画为装饰的花瓶,每个构图都相当的淫秽,其中男性的性器官更是不变的主题。
通奸、奸淫、群体性交、同性恋、鸡奸以及每一种我们可以想象得到的不道德行为及性扭曲在古代世界中都十分地猖獗——连同还有堕胎及杀婴行为更是附带的产物。
在希腊人及罗马人之前,我们发现古代的文化中含有各种的性变态方式。圣经考古学家弗利(JosephFree)说,在古时迦南人的殿中实行一种「性贬抑的崇拜」,这种崇拜最终以献上孩子作为牺牲之物。神曾告诉以色列人要将迦南人驱逐或消灭,主要便是因为他们腐败而荒唐,他们的殿无非就是「邪恶之地」,杰出的考古学家爱尔布莱(W.F.Albright)同意说:
没有一个国家有如此赤裸的生殖女神小雕像,有一些很明显的相当淫秽。没有一处地方崇拜蛇的风气是这么地强烈,两个女神阿斯塔特(Astarte)及安娜特(Anath)被称为是伟大的怀孕女神,而她们自己却无法生产!受崇敬的娼妓及阉人的祭司在此非常普遍,献活人祭也很出名......他们这种色情的崇拜一定已沦落到极端污秽的程度,而社会显然也已堕落不堪。
在希腊人之前,迦南人不是惟一在古代有这种性曲解观念的国家。叙利亚人及腓尼基人有一种崇拜「两性神圣妓女」之女神。古代埃及人则有同性恋的情况,这也是他们宗教的一部份:
作为他们对女神伊希斯(Isis)的崇拜仪式,埃及的「祭司」(事实上他们只是男娼妓)会与前来「崇拜」的男人发生性关系,这种淫荡的「崇拜」形式遍及地中海地区。这种女神有不同的名字,如伊什塔尔(Ishtar)、米利塔(Mylitta)、阿弗洛狄忒(Aphrodite)及维纳斯(Venus)等。
希腊人以其赞同并实行同性恋而闻名,在他们的宗教习惯中也设有男同性恋的娼妓。在以弗所的一条主要大道(大理石街)上,有一个雕刻的脚印指示着到妓院的路。淫獩的黛安娜神庙也是在以弗所,而这里竟然还是世上七个奇迹景观之一;黛安娜崇拜是「一种永久的邪恶庆典」,同样地,在科林斯(Corinth,即昔日的哥林多)的阿弗洛狄忒神庙也有娼妓院。
耶鲁历史教授鲍斯威尔(John Boswell)写了篇同情同性恋的历史著作。就这个古代希腊的同性恋主题上,他说道:
许多希腊人表现出同性恋的爱是惟一的性爱形式,并认为那可以是持久、纯洁以及真正崇高的。......雅典的立法者梭伦(Solon)认为同性恋的性爱对奴隶来说是太高尚了,以致禁止他们如此行。在仿希腊文化浪漫式的理想主义世界里,同性恋的人被明显地刻画为命运不佳的爱人,他们的热情并不比他们的非同性恋朋友更不持久或不崇高。
古罗马也以他们猖獗的性犯罪而闻名。历史学家杜兰写道:「娼妓猖獗,同性恋因着与希腊人及亚洲人接触而受到更大的鼓舞。许多有钱人为求得一名男性的欢心而不惜付出一台仑(古希腊货币,合今日三千六百美元左右)的价钱,加图(Cato)抱怨说一名漂亮的男孩远比一座农场的价值还高。
杜兰说娼妓在古罗马是如此地普遍,以致某些时候政客的选举必须透过「妓院老板行会」(CollegiumLupanariorum)来收集选票。他接着又说:「奸淫普遍猖狂到一个程度,导致性行为若非是为了政治上的目的,根本就引起不了大众的注意。而实际上每个小康家庭的女人都至少都有过一次离婚的记录。」他更写道:「罗马人就像希腊人一样,始终十分纵容男人去嫖妓,认为这些职业是合法并且是有限止的......老塞尼加(Seneca)认为罗马女人中充斥着奸淫的行为。」
但是在所有的古代城镇中,可能找不到比庞贝城更邪恶的城市了。事实上,《古代的爱神》书中有许多的图片是从庞贝的遗迹中拍摄下来的,内容都是关于不同的性杂交。这场因为突然的火山爆发而保留下来的真迹,让今日的我们发掘到这个城市所保留的比其它城市的更为完整。举例而言,当时的人用阳具的象征之物来装饰屋外是非常普遍的事,可说是一个最邪恶的城市在一个最邪恶的年代。公元前79 年 8 月 24日,庞贝城在突然之间全部被摧毁净尽——就像之前的所多玛及蛾摩拉城在一瞬间被毁灭一样。
基督诞生进入这个污秽的世界,使徒们带着改变人生的信息到各处去。他们来,并宣称神是圣洁的——这对人们而言,是一个绝对崭新的思想,天上的神怎么可能是圣洁的?他们不仅从未被禁止或限制邪恶,反而因神庙娼妓来的实施而得着鼓励。现在使徒保罗带来神是圣洁的信息,并进入外邦人当中,神呼召跟随祂的人要像祂一样圣洁——这对世人而言是一个完全革命性的信息。今日,一些享乐主义者很高兴地向大众宣称基督教是在压抑性,其实他们真正要表达的是,基督教不应该在这件他们可以随心所欲的权利事上抑制他们。
当神颁布不可犯奸淫的命令时,祂是在保护「性」的神圣。在颁布保护生命本身的神圣之后,便立即跟着不可奸淫的命令。神保守护卫我们所知在世上的关系中最高一层的圣洁性——丈夫与妻子的关系,这条命令的颁布是要洁净及保护生命的生产延续,既然婚姻是人类关系中最基本的,以婚姻关系为基础,教会、政府等才能建造在其上。婚姻应该要被保护,以避免各种形式的攻击。而在今日的世代,婚姻组织正处于一种严厉的围攻之下。
这条命令是醒目而被强调的!它简明、没有条件、不能撤回,同时是否定形式——「不可奸淫」,没有附加的争议,没有任何的理由,一旦罪在其中,毁灭性、致命性及死罪一条的命运,使得其它都不重要了。
当耶稣降世,祂拓宽了这条诫命的范围,不只奸淫的行为是罪,现在连心中有奸淫意念的也算为罪,祂说:
看见就动淫念是被定为罪的——心中的罪,因为所有的罪的行为都是先由心发出,神呼召我们要保守我们的心及意念。
耶稣对古时那个邪恶的世界有何影响?
早期教会普遍就像黑暗大陆上的灯塔,在道德混乱的当中,基督徒整体而言是不洁世界中的洁净,来德里写道:
在公元 125年,一名雅典哲学家的基督徒阿里斯提得斯(Aristides),写到关于对抗哈德良皇帝(Emperor Hadrian)的基督徒信心,以下是他说到关于性方面之事:
在一封给「戴奥革尼」(Diogenes)的不具名信中,一般相信是在第二世纪中所写的,信中长篇地描述了早期基督徒的情况,这是信中说到,性的部份:
杜兰也有关于早期基督徒的性行为说词:
遍及基督徒历史,教会必须与反对性的异端邪说争斗,就定罪性本身而论,这种时尚已兴起,甚至是在婚姻中的性也无法幸免,如禁戒派(Encratites)、清洁派(Catharites)以及摩尼派(Mnichaeists)是一些例子。早期教会必须与一些反对「性」的异端邪说争斗,这些假教导多半是针对淫乱程度的一种反应而出现的,在这种影响之下社会易于沉溺。史密斯(Michael A. Smith)评论说:
鲁益师说:「魔鬼总是欺骗我们,误导我们走向极端。」在性的历史中似乎就是如此,从一个极端变化到另一个极端。几世纪以来,从完全的放荡无度到完全的禁欲(即使对夫妇也一样),没有一样极端是合乎圣经的。
一直以来,绝对会有一些教会内及教会外的人视性为邪恶之事,即使到今天仍能找到持这种态度的人。但是这些人忘了性是神首先创造的,祂对祂的受造物说:那是好的。这些人却视性为不洁净、邪恶及不可尝试之事,并认为好的男孩或女孩是绝不可以想到或谈论到有关这方面的事。
许多做丈夫的告诉我他们的妻子就是持这种态度。而这些妻子所不了解的是,当她们以为自己抱持的是基督徒应有的态度时,而其实是接受了异教对性的态度——将性神化,或是诋毁了性。
一种在摩尼教派及其它人当中所发现的古老异教性观念是十足错误的。他们相信性是由邪恶所生发出来的,因此,身体是邪恶的,而性更是特别邪恶。他们视人类的性行为是可鄙而恶心的,在早期教会里,有些人借着忽视或误解而不接受圣经的观点,他们真正接受的是一种古老的异教观念。我们可以在柏拉图主义者中找到这样的人,他们认为身体基本上是邪恶的,所以是灵魂的坟墓,所有的性功能都被视为邪恶,同时是尴尬及混乱的来源。
今天人们已经走入另一种极端,他们看身体不再是一个坟墓,而是各种恣意纵情的旅店。事实上,圣经显明身体既不是坟墓也不是旅店,乃是圣灵的殿。路德非常睿智地观察到身体绝不是邪恶的,因为耶稣基督是世上唯一无罪的人,但祂仍有身体,而撒但这个最邪恶的存在体却没有身体。可悲的是,那些反对性而声称是基督徒的人,事实上是在帮助那些曲解者扭曲圣经对性的态度,譬如说色情业者,因着抱持这样的态度,他们对他们的家庭产生了无可测量的伤害。
在上个世纪的维多利亚女王时代,性变成完全沉默的话题,是不可谈论之事,在礼貌的社会中常是加以忽视而不谈的,人们应该自己想办法去得到这方面的知识。
到了廿世纪,我们看到钟摆又到了另一种极端,现代人呐喊着要敞开且自由地讨论「性」,且不仅是讨论而已,还要在书上、杂志、电影及电视上看到各种的图像。对这种问题,你有什么解决方案?有些人会说我们应该回到维多利亚时代,我不同意!不,假如你读圣经,你会看到圣经对性是公开而坦白的。很有趣的是神对祂所创造的一点儿也不避讳,男女之间的性行为是祂创造的一部份,神造男造女,祂看为是好的,读雅歌便可发现性是很圣洁的。神关心的是,性必须是圣洁的,因为婚姻的床不可污秽(来13章 4 节)。
今日的说法是圣经的教导导致了人们的沮丧、压抑、焦虑及精神混乱,人最好是都能够「全部发泄出来」,以排除他们内心的沮丧。
这种说法乃是指出那些保持节制或贞洁的不婚人士,将会经历各种心理上的创伤。人应该去满足他们的各种欲望。有个人告诉我他第一个亲吻的女人是他的未婚妻,另一个女人则告诉我她经常和不同的人发生性关系。你可能预备要下结论说,这个男人今天,可能因为沮丧而导致崩溃,应该已经被关在精神病院里了;而那个女人很显然因蓍她的自由开放,而有着健康的身心,事实上我是在一个精神病医院里遇到了那个女人,而这个男人的名字是——著名的布道家葛理翰。
布莱斯列(Francis Braceland)博士是前美国精神病协会总裁,以及美国精神病杂志的编辑(此绝非一个基督教组织),他写道:「婚前性行为发展出所谓的新道德,已经明显地使入住精神病医院的年轻人人数增加了。」也就是说,原要使你远离精神病院的要素,如今,因着当事者沉溺于性享乐中的缘由,反而使许多人入了精神病院!他接着说:「在校园中由于对婚前性经验态度的更加开放,也使得一些大学女生因饱受压力而引起了情绪性的崩溃。」
研究也不断地显示,同居的男女也就是所谓的试婚,结果常是以更高的离婚率收场。更进一步而言,这些人即使在婚姻的关系中也显示出有较多不忠实的情况,这其实是撒但的另一种谎言。
我们不断地听到有人说,那些在婚前发生性关系的人并不是真正情绪平衡的人。一名精神学家和他的同事决定要测试这样的一种理论。他们预备了一个叫「明尼苏达多方位人格目录」的测试,这是一种用于全美心理健康中心的标准测试。他们针对一群性享乐者——也就是有婚前性行为的年轻人做为测试对象。
他们发现这些人当中约有半数表现出不寻常的沮丧、内向、异常好动及妄想症。另一半的人则有说谎话的趋势,显示他们甚至可能面对自己的私生活都没有说实话的习惯。因此这项测试并不能反映出所有的真实面。因此,我们不能确定说这是由于这些人活跃的性活动,或是他们原本就情绪不稳所引起的,就这点我们无法辨识是谁先来后到,就像到底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问题一样。重点是从这份测试中,我们看到并不是所有全部的年轻人都有婚前的性行为,而这是许多年轻人从媒体中大大被误解的,这更是魔鬼的另一个谎言。
奸淫是一种伤害人类灵魂及属灵生命的罪,它会造成不可抹灭的创伤。同时它也是伤害家庭的罪,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单位,奸淫破坏了人对婚姻的宣誓「我放弃其它的,单单选择你」。它也是伤害我们孩子的罪,是离婚原因中最恶名昭彰的一种。奸淫已经造成了数百万的孩子在成长时家中没有母亲或父亲在一旁的陪伴,也造成了这些孩子生命中无数的问题。奸淫和它的恶果是伤害国家及社会的罪,国家是以家庭为基本单位的,当家庭遭受破坏时,国家也将变得衰弱。
关于近年的「同性恋革命」我们能说些什么?
首先,神说同性恋是错误的,而在今日我们常听到的是,有些人曲解了圣经的说法,辩称耶稣从未将同性恋定为罪。他们完全是强词夺理,忽视了祂来不是要废掉神的律法——因神的律法早已定同性恋为罪,耶稣来是为要成全律法(太5章 17 节)。
他们也说圣经定罪的是同性恋的情欲而非同性恋的爱,然而事实上,这并不是圣经的说法。我们在罗马书读到女人改变她们自然的顺性,而使用在抵挡自然的逆性上,这当中并没有说到情欲。这段的下一节便说到男人的情欲,说他们欲火攻心,彼此贪恋(罗1章 24、32节),我们应该记住,圣经是将奸淫的情欲及淫乱的情欲都加以定罪的,淫乱是指在婚前与未婚之人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圣经说没有任何行奸淫者、淫乱者、同性恋者可以进入天国,在哥林多前书六章9~10节,保罗说:「不要自欺」,他提到奸淫者、淫乱者、偷窃者、谋杀者、同性恋者及鸡奸者,他并没有提到关于态度或情欲之事,对于这些行为及做这行为者都视为有罪,圣经说到这些人是不能承受神国的,并要他们不要自欺!
在创世记十九章、利未记十八章 22节及提摩太前书一章 10节都可以看到禁止同性恋的经文。但就如一个奸淫者可以被饶恕并从他的罪中被释放出来,同性恋者也是一样。耶稣基督的福音能有效地改变人心,成千上万的生命可以为此做见证,数世纪以来,祂已为千万人做了同样的事情。
其次,同性恋(gay,原文有快乐之意)是个误称,假如要以一件事来形容同性恋没有什么——那就是他们没有快乐。它是一个病态之下所选择之名词,再一次我们又看见这是欺骗者的谎言。辅导者发现这些同性恋者是人类当中最可悲的一群,他们落入了漩涡式的网罗,感到自己无可逃避地被整个社会定罪,因此迫切地寻找一些暂时的满足,却又深深地憎恨自己,又急切地尝试要辩解自己的生活是对的。
同性恋者的两项主要争议是:
第一,很多人辩称同性恋者是与生俱来的,但已有许多心理学家及对这个主题深入讨论的心理学著作,均否认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这种论点是对的。例如,英国的玛伯利(Elizabeth Moberly)博士说:「人并非出生就如此,他们是可以改变的,许多证明显示同性恋者是因早期的关系中曾经出现困难的缘故,治疗的重点应是先解决这些关系上的困难。」
来自加州艾西诺(Encino)的心理学家尼可拉西(Joseph Nicolosi)博士同意此说,他说没有任何证明说同性恋是生来就如此,而且能作成结论的,相反地这种说法是有瑕疵的。尼可拉西博士被同性恋团体所憎恨,因为他已经成功地帮助同性恋者改变成为异性恋者,他称此为「恢复式的治疗」。他将他的发现写在《男同性恋的恢复治疗》(Reparative Therapy
of Male Homosexuality)一书中,他的实际成功经验否定了同性恋者的神圣理论——生来如此,无法改变,他刚好提供了相反的结果,这是同性恋者恨他的原因。尼可拉西博士说他工作的成就以及其它专以帮助同性恋改变成为异性恋的治疗专家,像是一把扳手停住了同性恋的活动以及他们的宣传:「一旦是同性恋,永远都是同性恋」的谬误。在这方面即使有一个人得到改变,也就能把他们这样的理论给推翻掉,很感谢的是,有数以千计的同性恋在我们这个时代得到了改变!
「同性恋解放者」努力在建造一种教会,他们一方面继续他们的罪行,一方面却又试图寻找从神来的接纳与对其行为合理化的形式。他们所做的其实都是徒然的,因为没有一个继续其同性恋行为者可以进入天国的。「同性恋教会」只会令人联想到那些异教徒的神庙,他们奉淫乱为神,并且以宗教为名发生淫乱的行为,他们将神的真理改变成为谎言,但神跟他们说:「不要自欺」。
到底基督徒的态度应该是怎么样呢?
我认为应该是和神一样的态度,神爱同性恋者,我们可能恨这种人,但神爱他。假如你是一个真基督徒,你会以爱犯奸淫者或偷窃者的同样态度来爱同性恋者,这并不是指你要爱或饶恕他的行为。你要接受的是他,而不是他的行为,同性恋者会感到自己深深地陷入网罗之中,觉得四周没有出路,更常觉得自己不被接纳。我们却要在实际行动中接纳他这个人,并引导他进入耶稣基督改变生命的能力当中,这不可避免地包括要他悔改在内。因为耶稣说:「你们若不悔改,都要如此灭亡。」(路13 章 3 节)
性革命以及接受同性恋和推动杂交的结果带给了我们什么?除了我们上述讨论到对心理上及社会上的伤害以外,今日有廿六种性接触传染疾病(简称STD),事实上,每五个美国人中就有一个有某种类的STD。按照格麦协(AlanGuttmacher)机构的统计,共有五千六百万的美国人被「性病毒传染疾病感染,像是泡疹或B型肝炎等」,可悲的是当这样的病毒感染可以被控制时,他们这些已被感染的人却不能被治疗,反倒一而再地发生同样的状况。
世界上有超过一亿宗的淋病病例,除此之外,还有梅毒、泡疹(数百万人得了此病),还有致死的爱滋病以及廿一种其它可怕的性传染疾病。
事实显示那些天天在街头上跟我们擦身而过的人们——不仅有爱滋病,还可能有其它三至五种的疾病。试想想,一个人必定是疯了,才会容让自己在短暂的交欢下就感染这样的致命病症。
爱滋病已经破坏了许多同性恋团体,同性恋几乎降低人类一半的寿命。在美国一般正常结婚的人平均可活到七十四岁,而一般同性恋者平均只活到四十三岁,这是他们非自然行为之下,一种可悲而自然发生的结果。因神早已很清楚地告诉我们要避免这种行为。
要明白撒但的基本谎言都在强调神的律法会限制,甚至压抑毁灭了一个人的生命,它所有的欺骗都在针对这点。有多少人是在经历极大的破碎后,才伤心地学到事实正好相反。当他们的身体已经被性病伤害到,或他们的心思意念已经被各式不同,为降低犯罪意识的精神病治疗所折磨时,他们才发现,若是他们早就跟随神的路径,他们的生命应该是丰盛而尊贵的。
问题是在今日的人们已经把爱与欲混含在一起,而这两者几乎是完全相反的。情欲的基本是从某人得到某事的一种欲望,爱则正好相反,「神爱世人,甚至赐下......」。爱的原则在婚姻中也是一样有效,它的运作是像这样的:爱产生强烈的欲望要使他人尽可能地经历那最好的。你爱你的丈夫吗?你的妻子吗?假如是的话,那你每天的自觉欲望是要让他或她经历那最好的,不管是在那一方面,许多夫妇都见证说他们最好的性爱是发生在当彼此专注于取悦对方之时。
神要我们得到最好的,但正如我们所看到的,今日的文明人相信宗教人士是受到压抑的一群,认为这些人因为没有性自由,以致没有享受到生命中,性方面的快乐,最好的办法是把主及祂的道丢开。
「红书」(Redbook)杂志进行了一项关于现代所谓「自由解放」的美国女人有关性方面的调查。他们列出了一些想要女人回答的问题,令他们惊讶的是,十万名女性读者均响应了这项调查!过去他们从未有过任何数字像这次这么地令人满意,这是曾经做过最大一次关于性方面的调查,而十万名美国女性竟然向一本世俗的杂志响应并告知自己的性生活!
这份调查显示了什么?比十万名女性的数字更令人惊讶的是这份调查的结果,他们发现那些在性方面解放者——主张男女平等,自由现代的女性,却是在性方面最得不到满足的那种人。其中最甚的就是放纵情欲的女性(是大部份男人认为女人中最性感的那种),这种女性却是在性方面屡遭挫败,以致她从这跑到那,试着在各处寻找一些满足,可悲的是,她永远也找不到。
但有更多具有宗教信仰的女性表示她们生命当中有较多的性满足。那些最受宗教影响的团体(意指宗教在他们生命中所占的成份有多深的一种判断,譬如他们是最受宗教影响的,或是较多宗教影响的,或较少受宗教影响的)是最被误会的一群。许多现代的美国男性被魔鬼欺骗,认为这些女性是最受到性压抑的一群,而其实她们是在美国最能享受性满足的一群,这使得整个魔鬼的谎言都被拆穿。
你是否曾经相信此谎言?
不错,千万人都跟你一样相信,然而谁真正地在乎你的快乐?魔鬼吗?魔鬼会很高兴看到你得了泡疹、淋病以及爱滋病,并且最好是一次就全部中奖;看到你十六岁就怀孕,它更是欢呼鼓掌。只有神真正关心你,祂以爱为旗在基督以上,祂的道是满足的道,不是压抑之道。
如果没有耶稣,许许多多的人会继续表现得像异教徒般——对他们的冲动毫无控制。假如性传染病一直遗传而未被发现,如同秋风扫落叶般地横扫大部份人口,人种将会发生什么样的变化?简而言之,如果没有耶稣,你可能也不会被生在这个世上了!
105351阅读
103613阅读
101829阅读
101697阅读
101602阅读
101560阅读
101525阅读
101310阅读
101068阅读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