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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冷漠(二):不是有空才做的事

正好有一个祭司,从那条路下来,看见他,就从旁边走过去了。又有一个利未人,来到那里,看见他,也照样从旁边走过去了。(路加福音十31~32)


5.12四川地震的时候,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的话让人记忆犹深:“救人是重中之重。”耶稣则强调,这不单只是灾难发生时,即使平时也是如此。耶稣在“好撒玛利亚人的比喻”中刻意把每一个人物的身份都讲出来:第一个是祭司,第二个是利未人,第三个是撒玛利亚人。耶稣原本大可简略地说:“有一个路人经过那里,看见了,就从旁边走过去了……”可是他不是这么说。耶稣明确道出了个别路人的身份显然另有玄机。


第一个人是祭司,主要负责圣殿献祭的工作,可能也是公会的成员,处理民间和民间的宗教事务,在社会有颇高的地位。这个祭司为什么没有停下来帮助伤者,耶稣没有解释,经文既描述他是“下来”,表示当时他也正离开耶路撒冷,所以不可能是赶着去忙圣殿的事务,但除此之外,他还可能是害怕自己因此玷污不洁,因为他若想确认伤者是否已经死亡,就必须触摸对方的身体,万一在检测的时候发现对方已经死了,那么他算为不洁(利廿一1)。


第二个经过的是利未人,也是祭司家族的人,他看见那伤者,但是也没有停下脚步就离开了。他会不会是认为那伤者是神给他的惩罚?抑或他也忙于其它例常的事务?还是怕自己万一拖延时间也遇上强盗?我们不太清楚,我相信他和前一位祭司一样曾经挣扎过,但是最终还是让其它的理由来说服自己放弃这一次的援助。


当身边出现一些需要时,我们里头总会出现各样矛盾的想法。2001年5月18日,我和太太原本要到一个商场去接同学,路上却遇到有车祸。出事者因靠左边超车而撞入停放在路旁的巴士,严重受伤。当我们经过时,路人央求把他载到医院,立时我们有许多挣扎,考虑到同学在等,又考虑我们对该城市的路不熟悉,又考虑他是否会在我们车上“出事”等等,深怕自己会否亏损,最后才清醒“人命关天”,决意把他送往医院。


无论是什么理由,耶稣并不为他们辩护,而将故事的重点放在第三个路人身上加以详细描述,显示耶稣看爱邻舍是人间种种事务中的重中之重。无论这二人有什么理由,他们都应该以辅助有需要的人为优先。


一个人有多爱主,不在乎于他担当多少宗教事务,也不在乎于他理解多少关于神的道理,甚至引经据典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作合理的解释,而是在乎于他对人有多少怜悯之心,有多少爱。而那些能够让我们活出怜悯和爱的事,往往并不在我们原来的计划之中,它们只是一些打岔的事。那些打岔我们的突发事件,就是神给我们的服侍机会。


不久前,笔者透过电邮帮助一位面对人生困境的信徒,我与他从未谋面。来信者曾经任劳任怨地服侍两个别人家的小孩子,可是却没得到任何回报,连他应得的份也没有得到,生活经济陷入困境,心灵更是因为被人误解而受尽创伤。他在电邮中说:“我也很难过自己付出了那么多的劳动和真心,却被他们说成是欺骗。”我在回信中安慰他说:“你曾经为那两个女孩付出的一切劳苦,一点也不白费,因为都记在天上了。爱心,从来就没有浪费的。”


由于我尽量详尽地回答了他所提出的每一个问题,后来他回电邮给我,其中一句这么说:“老师你每天忙吗?为什么神可以给你那么多的爱心,来负担从来没有见过面的我,甚至更多的弟兄姊妹?”我回复他说:“我平时在神学院里教书以及处理学生的事务,周末则到不同的教会讲道、带领聚会,但我不会把每一个信徒的需要看作‘有空才做的事’,其实,那就是耶稣要我们做的事,服侍任何一个人,就是服侍耶稣(太廿五40)。花时间和精力做这些事,是绝对值得的。”


话说回来,旧约的律法上确实有许多生活和宗教礼仪上的规定,但是这些要求都是为了使人能够更好地爱神、爱人而存在的,而不是为了破坏、违反这两条律法总纲而存在的。爱神、爱人是一切宗教活动最根本的理由。很多爱主的信徒确实有很多事可以忙:清扫、带诗歌、准备查经、搞游戏、办活动……这些活动都需要做,但是它们存在是为了什么?岂不是帮助我们更好地爱神和爱人吗?可惜,我们总喜欢忙于其它的事务,毕竟做事总是比服侍人来得容易,又有成就感。只怕有一天来到神的面前,才发现自己把重要、次要和不重要的事搞混了,就太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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