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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你们是重价买来的。所以,要在你们的身子上荣耀神。」( 哥林多前书6:20)
某地有法律规条,凡赌博的,罚金五百镑。一次,官吏捉住两个少年赌徒,把他们下在监里。其中一个是财主的儿子,一个是乡间的穷人。五百镑,在财主原不算得什么,立时缴纳,就被释放了。但是穷人却不能,只得留在监里。他的母亲终日劳苦,替人家搬运石头,为要凑足钱财,去缴纳罚款。石头砸伤她的手,就流出血来。
从监狱的窗里,少年赌徒见了他母亲的手,就问她说:「母亲!你手上是什么伤?你指头上哪里来的血?」母亲说:「我正是为你才这样。」她就把所做的事仔细地告诉他。
最后,她积赚得五百镑,把她的儿子救出。有一天,那个财主的儿子遇见了这位穷少年,又邀他去赌博。他回答说:「从今以后,我不能再做那种事了。你的赦免来得很容易,我却因着母亲的工作、辛苦,并她受伤流血才得释放。这种使我母亲忍痛受苦的玩意,我甚至连看也不愿再看了。」
基督因着神圣的爱,流出宝血从罪恶过犯里救赎我们;祂为了爱我们,忍受了无比的痛苦,使我们可以得释放。我们若真的明白主耶稣的救恩,就一定不愿意再去犯罪,我们甚至看见罪恶就感到厌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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