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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猪真的能成为毕加索?


昨天看到凤凰新闻报道,南非一家农场里的一只猪不仅能绘画,而且画的画卖出高价。


这只猪最近画的一幅画被一个西班牙买家以2350英镑(约合2.1万人民币)买走。据称,这只猪已经创作出数百幅画作,并且依靠卖画挣了5万英镑(约合45万人民币)。报道以“猪界毕加索”称呼这只猪。


我忽然意识到想到一个很有意思的问题,动物真的能搞艺术创作吗?也就是说,一只猪真的能成为毕加索吗?


其实,在这只猪之前,已经传出不少动物画画的新闻。


有新闻称,美国一只叫蒂拉穆克.切达的狗搞了14年的艺术创作,它使用的工具是自己的牙齿和爪子,依靠它们在纸上留下印迹,就成了一幅幅“艺术品”。这只狗在美国和欧洲举行过20多次画展。


还有报道说,泰国的一个动物园里,一只名叫洪的大象能挥动自己的鼻子,在画布上画出花朵和大象。这只大象的“作品”被人在网站上出售。而它在“创作”中能得到甘蔗和香蕉作为鼓励。


更有甚者,在20世纪50年代,一只名叫刚果的黑猩猩用它的抽象画给艺术评论家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们将黑猩猩的作品称为印象派。据说就连毕加索这样的艺术家也买了它的画作......


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网上,我曾看到这样一件案例。


2011年,在印度尼西亚苏拉威西岛,一只猕猴用摄影师约翰·斯莱特的摄像机,自拍了一系列照片,约翰.斯莱特后来把这些照片在杂志上发表了。


2015年9月22日,善待动物组织代表这只猕猴在美国法院提起诉讼,主张约翰·斯莱特以及该照片的出版商利用猴子自拍照盈利的行为侵犯了这只猴子的版权。


2016年1月6日,美国加州北部地区法院的威廉姆·奥瑞克法官在开庭时支持了被告驳回诉讼的请求,随后法院在2016年1月28日对该案作出正式的书面裁定,明确动物不具有主张版权的诉讼资格。


我赞成法院的判决及其理由。一只猴子尽管自拍了一些照片,也不能称之为创作。充其量,它也就是按照摄影师设定的程序机械操作而已。


不论新闻报道怎样渲染,一只动物也是不会搞艺术创作的。所谓动物成为艺术家,只不过是人们搞笑的噱头而已。

        

                你愿意花多少钱买这张画?


动物为什么就不能成为艺术家?很简单,因为动物没有灵魂。


上帝创造宇宙万物,又按照自己的样子造人。所以,只有人类才会有来自上帝创造的渴望。这样的渴望通过种种形式表达出来,人类社会便有了科学和艺术。科学源于实用,艺术则出于审美。


“你的瀑布发声,深渊就与深渊回应,你的波浪洪涛漫过我身。”(诗42:7)如同山涧回应瀑布的响声,艺术是人类的灵魂与造物主之间的回应。


从艺术作品中,可以看出创作者与上帝关系。伟大的艺术反映出人类对至高者的感恩和渴慕,辉映出祂的爱和荣光。邪恶的艺术则是对至高者背叛和亵渎。


动物没有灵魂,所以没有创作的渴望,不可能产生艺术作品。所谓动物创作的作品,不过是经过人类训练机械模仿而已。就像马戏团里会简单算术的小狗,并不明白算术的含义,小狗不可能成为会计师。


与动物的机械模仿相似,如果一个人只是简单的模仿其他艺术家的技艺,而没有自己独立的思考,不可能产生出真正的艺术。画得再好的赝品也不值钱。


另一种情况则相反,有些所谓的艺术家不愿意接受任何约束,他们认为艺术就是随心所欲,追求绝对的自由。


吊诡的是,一个追求绝对自由的艺术家画出的东西,和一只机械模仿的动物画出来的东西可能很像。


一些动物可以像某些“艺术家”一样画的荒诞,但绝不可能像米勒的画一样透露出爱和悲悯。


当“艺术家”的画和动物的画不容易区分,我只能为他们的灵魂感到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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