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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生的神是你的居所,祂永久的膀臂在你以下。」(申三十三27)
「住在至高者隐密处的,必住在全能者的荫下。」(诗九十一1)
神喜欢我们住在祂里面,像儿子住在家中一样,可以尽情地享受神里面的一切福气,享受儿子的权利。凡是在神权下的都是属我们的,我们是承受全业的主人。但是我们在神面前常常是像客人一样,时来时往。又像古时的臣子朝见君王,每日按时上朝,其余的时间都住在自己的地方。还有人像浪子一样,久不回家,在外飘流,任意放荡。
没有家的人,是世上最痛苦的人。家不是房屋,家是父母、兄弟、姊妹、妻子、儿女团聚在一起的地方,家是相爱的地方,家是彼此服事的地方,家是彼此体贴的地方,家是得安慰的地方,家是得温暖的地方,家是快乐的地方。世上的家虽然因人的罪恶而常有不安,但地上仍是以家为最好,没有什么地方能与家比较。
神愿意作我们的居所,神愿意作为我们安息的家。神不愿意我们像客人一样,更不愿意我们作浪子,也不喜欢我们每天来到祂面前朝拜几分钟就走了。我们应当每时每刻住在神的里面,在祂温暖的怀抱中,祂永久的膀臂在我们以下,真是万无一失。在神里居住,不但得着美好的享受和神性的一切丰富,并且可以免去各样的灾祸;不但撒但、罪恶不能害我们,就是属地的一切灾祸也不能临到我们。
「你已将至高者当你的居所,祸患必不临到你,灾害也不挨近你的帐棚。」(诗九十一9至10)
整理:云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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