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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必须承担何种义务?

夫妻双方必须承担何种义务?


  使徒保罗在他写给以弗所教会的信中,为夫妻双方制定了一些相当好的指导法则。他对作丈夫的人说:“你们作丈夫的,要爱你们的妻子;正如基督爱教会,为教会舍己。”(参阅弗5:25)保罗又对作妻子的人表示:“你们作妻子的,当顺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顺服主。”(参阅弗5:22)这种婚姻关系化解了夫妻之间的矛盾或冲突。


  丈夫应当甘愿为了妻子的利益牺牲自己,如果他十分疼爱妻子,甚至为了妻子肯舍弃自己的性命,就象基督为教会舍己那样,妻子也会心甘情愿地服从丈夫。她心里很明白,丈夫总是在寻求她的益处,总是把她的利益放在自己的首位。


  同样,妻子应尊重丈夫作为一家之主,勉励他承担起家中训导和领头的作用。妻子必须敦促丈夫去寻求上帝,去探究上帝要求一个家庭怎样遵行他的旨意。妻子能够叫丈夫得到建立,她通过主动顺从丈夫,赋予丈夫以责任感并使他能妥善地担负起管理家庭的职责。


  在夫妻之间,若有一方总是毫不退让地坚持自己的“权利”,婚姻关系就会出现破裂。假如丈夫对妻子说:“你必须服从我,因为圣经上是这样教导的”,那么他就会疏远自己的妻子;与此同时,倘若妻子拒不顺从丈夫且老是与他斗嘴,丈夫在追随上帝一事上便会顾虑重重。他或许会开始暗自思忖:“我岂能获取上帝的信息吗?我除了能得到妻子的作对之外,还能得着什么呢?干脆她走她的阳光道,我走我的独木桥,各自为政罢了。”这样的态度会使夫妻产生分离,而上帝的准则是使夫妻和睦融洽、相亲相爱。


  有的作丈夫的不仅自己偏离上帝的法则,也强迫妻子就范,他们已经丧失了上帝所托付的主理家庭的使命。上帝绝没有要求他们违背他的律法、虐待妻子、涉入稀奇古怪的性行为或致使妻子醉酒、沦落。然而,只要丈夫遵循主的使命,妻子即便观点上有歧异,也该顺从他的带领。


  上帝的准则是颠扑不破的真理。在很多婚姻关系中,妻子比起丈夫更能干。这些当妻子的必须抵制想驾驭丈夫的诱惑,有时妻子觉得丈夫的决定是错的,这时她应当温和地向丈夫指出错误,或求上帝改变丈夫的思想。当妇女出嫁时,她已经心甘情愿地将个人的部分自主权交给了丈夫。她必须信赖上帝会叫丈夫忠实地履行好自己一方的职责。可是,如果丈夫要妻子否弃上帝或从事明显违背上帝律法的活动,他就失去了自己的权力。妻子首先应当忠实于耶稣基督和追随主的脚踪,她不能卷入非法或不道德的行为之中。


  丈夫和妻子乃是伙伴的关系,切记这一点对于夫妻是至关重要的。圣经告诉我们,上帝从亚当身上取了肋骨,而非头或脚,用它造了女人。因此,妻子既不能凌驾于丈夫的头上作威作福,也不能被丈夫踩在脚下任意践踏。夫妻在生活中应结成相依为命的伙伴关系,并接受这么一个由上帝立定的法则:只要丈夫顺服于基督,他就是名正言顺的一家之主。




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 因为 神差他的儿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 

约翰福音丨3: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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