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

信心与悔改,孰先孰后?


信心与悔改,孰先孰后?

信心与悔改


重生和它的果效是分不开的,果效之一就是信心。没有了重生,一个人在道德和灵性上是不可能相信基督的。


但是,当一个人重生了,他在道德和灵性上却不可能不相信。


耶稣说:「凡父所赐给我的人,必到我这里来」。(约6:37)


耶稣在此的说话,当然是指父在有效地吸引人就近他时,也把自己呈献与人。这是同一段经文所记载的(约6:44、65)。重生是内心和意志的更新,这更新必须按其新的本性行事。


01

信心


重生是神独自的行动。但信心不是神的行动,因为不是神藉相信基督而得着救恩,乃是罪人。神的恩典叫人能够相信,但信心却是相信者独自的行动。我们在信心里接受,并单独地倚赖基督以得救恩。


可以这样说,我们有一个奇妙的组合:神独自使人重生,人独自相信。人乃独自相信基督以得救恩,这恰好是实在的情况。我们应当欣赏如此组合所包含的一切意义,因为这是神施行救恩的方法,也表达了神至高的智慧和恩典。


在救恩里,神不是对待我们如机器一般,他乃以我们为人一般看我们,所以救恩的范围包括人一切活动。我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比较:弗2:8)


我们若要深一层了解信心,就必须查考信心的凭据和性质。


信心的凭据(The Warrant of Fai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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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心是一个整个灵魂的行动,在这行动中,人自我委身与基督,为要脱离罪及其后果以得着救恩。下文对此会有分解。


如下问题并非可有可无:


既一个迷失的罪人有何凭据要将自己委身与基督?他怎知道将获接纳?他怎知道基督能拯救?他怎知道这自信是否误信了?他怎知道基督愿意拯救他?


这些都是迫切的问题,也许对那些不知道问题的后果和自身迷失光景的人并不迫切,但是对于一个被宣告有罪、内里被罪灼伤、并认识神对罪的忿怒的人来说,这问题属极端迫切适当。以下的事实构成信心的凭据。


(ⅰ)福音普世性的提供


「提供」(offer)的解释有几方面。这可解作邀请、要求、承诺或建议。然而,不论如何角度的解释,「提供」都是完全的、白白的和不受限制的。福音的呼签包含一切神赐人的特权和裨益。神恳求、邀请、命令、呼召并应许赐人恩典怜悯。神是没有分别地向所有人提供福音的。


普世性的提供在旧约受到相当的重视。按照旧约体制,神救恩的启示是给予被拣选的子民。神赐其谕旨(oracles)给他们。诗人歌唱道:「在犹大,神为人所认识,在以色列,他的名为大;在撒冷有他的帐幕,在锡安有他的居所。」(诗76:1、2)  而耶稣亦论到旧约的这个时期:「救恩是从犹太人出来的。」(约4:22)


在神单独与以色列所立恩典之约中,已含有向全人类发出的福音的劝告和挑战,如今以色列人与外邦人不再有分别,中间隔断的墙已拆毁。福音按着耶稣的使命传开,即:「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太28:19)。这时,福音普世性的提供岂不更为明显?!


神不单单要求各处的人回转、悔改,他更命令人要这样做。这命令包含他是万主之主的至尊权柄和威严。神至高的命令提供恩典予人,这是一切争论的结束。他向所有人发出的命令是没有遗漏一个的。

   

(ⅱ)所提供的救主的全备性和合适性


基督说:「凡劳苦担重担的人,可以到我这里来,我就使你们得安息。」(太11:28);又说:「到我这里来的,我总不丢弃他。」(约6:37)。他在此申述本身位格的荣耀和救赎主资格的全备性。


同样的真理亦是以下经文的宣言:「凡靠着他进到神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因为他是长远活着,替他们祈求」(来7:25)。

救主资格的全备性,是基于他一次完成的工作,即他在十字架上受死和藉得胜之能力复活。这全备性也在乎他在神右边不止息地作工的效能和成就。因着他不止息的作工和那不变的祭司圣职,他可以拯救凡就近他的人,赐他们永生。



福音的宣告把基督提供予失丧的罪人。他是一次完成之救恩功能的永久化身,提供予失丧者的不是救恩的可能性,而是救主自己,因此是丰富而完全的救恩。这救恩并没有不完全之处,其提供也没有限制——乃是完全、白白而不受限制的。这就是信心的凭据。

现今论及的信心,不是相信我们已蒙基督拯救,而是确信基督已使我们得拯救。然而,有一事极其重要:基督是没有分别地给予所有人,为叫他们将自己交托给主以得救恩。


福音的给予不是只限于被拣选者,甚或不限于基督代死的人。信心的凭据是确信我们是被拣选的,或严格而言,是基督为之代死的人。


信心的凭据是确信一事实,即基督带着他位格之荣耀,透过所成就之工的完全性,并升天为君王、救主之工的有效性,他这样完全的、白白的和没有分别的在福音中提供给我们。

   

信心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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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信心的性质,有三件事要解释:信心是知识(knowledge)、确信(conviction)、和信靠(trust)。


(ⅰ)知识


若说信心是知识,似乎甚是杂乱无章。「知道」岂不是一回事,而「相信」是另一回事吗?这样说,部分正确。我们必须分辨信心和知识,必要时使之对比。


我们需要详细地知道他的身份和性格,对于基督的信心,这岂不是更为重要吗!因为是用信心面对一切生与死、时间与永恒的问题。我们必须知道基督是谁,他作过何事,并且他能作何事。


不然,信心充其量只是盲目的推测,而最差便是愚蠢地徒劳。对于基督的真理,我们必须有所理解。


诚然,真理的量在相信者而言,有时是非常微小。有一事实要体会:即有些人在初阶时期的信心是非常基本的。然而,信心不可能在知识的真空内产生。保罗十分简明地用以下的话提醒这一点:「信道是从听道来的,听道是从基督的话来的。」(罗10:17)


(ⅱ)确信


信心是同意(assent)。人不但必须认识基督的真理,更要相信还是真的。可是,我们现今讨论的并非怀疑或不信,而是信心。信心显然不但认识真理,也接受这为真实的。


进入信心的确认(conviction)。这确认不单只同意关乎基督的真理,这更觉察一种完全的符合,即基督的真理和失丧罪人的言行之间的一种符合。


(ⅲ)信靠


信心是知识演进为确认,又是确认演进为信任。信心不能终止于对基督的委身:一种从倚靠自我及一切人力资源至单独倚靠基督以得救恩的改变。信心是接受并倚靠基督。


信心是信靠一个对象,即基督。他是神的儿子和失丧者的救主。信心是把我们自己交托给他,不是单单相信,且是相信和倚靠他。


02

悔改


「信心与悔改,孰先孰后?」一问题上文已释辨。这是不必要的问题。强调何者居先或后是无用的,因二者并无先后之分。导致救恩的信心是一个忏悔的信心,而导致生命的悔改是一种相信的悔改。


若记住信心是「相信基督,为要离罪得救恩」,信心与悔改的依附关系就显而易见。但若信心是导向叫人离罪的救恩,那末憎恨和渴望脱离罪的意念也必要有。


如此,对罪的憎恨就是悔改,悔改基本上就是转离罪归向神。再者,若记得悔改是「转离罪归向神」,那么「转向神」就暗示了信心,即相信神藉基督彰显的怜悯。分开信心与悔改是不可能的。


叫人得救的信心离不开悔改,而悔改也离不开信心。当人相信和悔改的时候,重生就在人们心智上生效。


悔改基本上是内心、理智和意志的改变。主要关系四件事:即对神、对自己、对罪恶和对公义在理智上的改变。若脱离了重生,人对神、对自己、对罪恶和对公义的思想是完全歪曲的。重生改变了人的内心和理智,彻底更新它们,以至人的思想与感觉迥然改变。


悔改不是只属一般理智的改变,这是非常独特、具体的。由于悔改是一种理智上对罪的改变,因此,针对特别的罪,即所有独特而个别地属于我们的罪。


福音不单单指靠恩典和藉信得救,这更是悔改的福音。



当耶稣复活后,他开启门徒的心窍,使他们能明白圣经。耶稣作救主的属天职事是使人悔改以赐人赦罪的恩典,还有比这事实更清楚证明福音是悔改的福音吗?


因这缘故,保罗向以弗所长老申述他人的工作,见证他是「对犹太人和希利尼人证明当向神悔改,信靠我主耶稣基督。」(徒20:21)  又《希伯来书》的作者也说「懊悔死行」是关乎基督的教义的首要定理(来6:1)。除此,不可能有别的定理。


在基督耶稣里的新生命,是指罪的权势的捆绑已折断。靠赖基督身体的死,信徒向罪死了,旧人被钉十字架,以使罪身减绝,他从此不再服侍罪。(罗6:2、6)「与过去的罪隔离」在他意识里的记号就是转离罪恶,「全心致力于新的顺服」。


从上文所得,圣经以信心为得救的条件。这着重点不可误解,即以信心是得救惟一的条件。


人心灵的各种活动和反应都有特殊功用。「悔改」是描述离罪归神的反应。这是「悔改」的特征,正如「信心」提醒我们:若我们持守的信心容许我们按照现今邪恶的世代行事、放纵肉体的情欲、眼目的情欲、并今生的骄傲,又与黑暗相交。如此的信心,只不过是讥讽和欺骗而已!


真正的信心充满着忏悔。正如信心不只是一时的行动,而是对救主的一种恒久信任、信靠的态度,悔改的效果也是持久的痛悔。


破碎的灵和痛悔的心是相信的心灵持久的印记。罪恶何时存在,对罪的知觉也必存在。


确信自己的罪性会激励人痛恨自我、认罪及恳求赦免得洁净。


基督的血是最先使人得洁净的洗濯盆;这更是信徒必须不断就近以得医治的泉源。悔改的起源是基督的十字架。一个悔改的人必须不断到十字架前倾心吐意,流泪忏悔自己的罪。


成圣的路是一条忏悔的路,即人忏悔过往及现今的罪。主赦免我们的罪,这赦罪是用他的脸光印证的,但却不是我们赦免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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