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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溪边的羊博客
昨天听到一个弟兄说,国外有些基督徒有负担去向妓女传福音,这本是很好的。但听到他们为了能进入她们中间,就采取替她们照顾小孩,让她们可以安心“做生意”。因为他们认为如果直接告诉那些妓女,她们的行为是罪,要悔改,那么就会没有人愿意听你传福音。
对于这样的做法,实在觉得不太能苟同,因为这样等于是认可了她们的行为(如果不认可她们所行的,为什么要让她们可以安心地去工作?)。我想之所以这样,其背后的原因是因为过于看重人的关系而造成。因此,今天很多教会不愿意讲罪,不愿意讲悔改的道,就是怕被拒绝。
诚然,我们要与人建立友谊,藉着友谊才能使福音更好地被传开。这是勿庸置疑的。但是,如果我们因为与要与人和谐相处,不要与人冲突,而失去信仰原则,信仰立场,把原则性的东西妥协为次要真理;因为要与人搞好关系,于是不讲罪,那么我们的结果不是他们很愿意来信耶稣,而是我们成为“失了味的盐”,结果是“无用,丢在外面被人践踏”。从教会历史我们看见,很多时候福音广传不是因为与人认同,与社会认同,而是坚持信仰原则不妥协而赢得人心的,无论初期教会,还是中国教会历史都应证了这一点。想想耶稣的话吧,“你们不要想我来,是叫地上太平。我来并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动刀兵。”,“因为我来,是叫人与父亲生疏,女儿与母亲生疏,媳妇与婆婆生疏。”,“人的仇敌,就是自己家里的人。”(太 10:34-36)“但你们要谨慎。因为人要把你们交给公会,并且你们在会堂里要受鞭打。......弟兄要把弟兄,父亲要把儿子,送到死地。儿女要起来与父母为敌,害死他们。并且你们要为我的名,被众人恨恶,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可 13:9-13)
我想,我们应该效法我们的主耶稣,诚如他的敌人所给他的评价:“夫子,我们知道你是诚实的,什么人你都不徇情面。因为你不看人的外貌,乃是诚诚实实传神的道。”(可12:14)我们在福音真理上不应该有任何妥协,不要为了让人愿意听,而让福音去适合他们的胃口,这样所带来的信,也不会是真正悔改的信;说得严重点,这样的福音是“另一个福音”!我们的主从来没有在真理原则上,在神的道上有任何妥协。
当我们看人的关系超过神旨意的时候,就会犯祭司以利的错误——“尊重你的儿子过于尊重我”(撒上 2: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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