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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利时信条》第7条 论圣经的充分性



第七条 论圣经的充分性


我们相信,神的旨意都包括在圣经中。人得救所须信的一切真理,圣经都已作了充分的教导;神对我们敬拜他的形式的要求也都详尽地记载在其中。因此,任何人,即使是使徒,若其教导有悖于圣经的教导,都是不合法的,正如使徒保罗所说,就是天上来的使者也不例外(参见加1:8)。因为神所吩咐的不可加添,也不可删减(申12:32)。很明显,圣经中的道理在各方面都是最完全的。


我们不可把人的任何著作与圣经相提并论,认为它们具有同等价值,无论其作者曾是多么圣洁;也不可认为人的风俗、民意、古迹、时代与人的传承、教会会议所作的决议或法令法规等效于神的真理,因为神的真理高于一切,而人都是虚假的,比虚空还要虚空(参见诗62:9)。因此,我们要完全拒绝与此无谬真理不符的事物,正如使徒们教导我们的那样:“总要试验那些灵是出于神的不是。”(约一4:1)同时,“若有人到你们那里,不是传这教训,不要接他到家里,也不要问他的安。”(约二1:10)


讲解大纲: 

一、神启示的完全

二、圣经的权威、清晰度、充分性和必要性

三、借着这教义来分辨错谬和异端


思考问题:

1、神赐给我们的启示已经完全了吗?如果不完全会有怎么样的后果?

2、请分享一下圣经的四大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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